您当前的位置:国内 > >> 正文
白云山(600332.SH):控股股东收到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资料图)
格隆汇7月10日丨白云山(600332)(600332.SH)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今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根据广东高院民事判决书,本案的判决结果如下:
一、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17亿元。
二、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692577.5元,由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938516元,由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负担11754061.5元。
关键词:
下一篇:最后一页
X 关闭
X 关闭